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有什么区别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它们各自有不同的作用、内容和编制阶段:
1. 监理大纲 :
定义 :是对监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包括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工作重点、监理标准和监理程序等。
作用 :在投标阶段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目的是承揽工程,为业主提供监理工作的总体框架。
编制时机 :在监理招标阶段。
2. 监理规划 :
定义 :是对具体监理工作的分阶段、分部门、分专业和分任务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包括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工作、进场后的总结和评估等。
作用 :在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后,由总监主持编制,是指导监理部开展日常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编制时机 :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
3. 监理实施细则 :
定义 :是在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具体专业编制的操作性业务文件,指导具体的监理业务。
作用 :确保监理工作能够具体实施,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时机 :在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
这些文件相互关联,但各有侧重点:
监理大纲提供了监理工作的总体方向和框架。
监理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的分解和细化,指导监理工作的执行。
监理实施细则则将监理规划中的内容具体化,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细节。
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实际需要,可能不需要编制所有三个文件,某些情况下可以只编写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或者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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