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当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确认病情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初步判断与咨询
首先,劳动者可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判断自己所患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医疗机构会根据症状、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信息进行评估。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排除职业病的可能性,劳动者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准备申请资料
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包括在既往单位和目前单位的职业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所有年份的检测报告。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提供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 与职业病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疗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等。
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资料的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资料,诊断机构将发函给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依法提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职业病诊断结论的异议处理
如果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诊断有异议的,可向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对市级鉴定有异议的,可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维护合法权益
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论
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应及时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对诊断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同时,劳动者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能够依法享受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劳动者怀疑自己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文号:无 1、对照《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 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此目录中,且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原国家卫计委《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按程序进行诊断。 2、如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一是向所在单位反映,查阅职业健康监护体检档案,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可向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咨询。 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3、目前宣城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市人民医院8号楼1楼医务部,联系电话:2519310),对诊断机构受理意见(如认为不属于职业病的或不受理诊断)有异议的,劳动者可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宣城市人民医院的主管部门是宣城市卫健委。 4、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5、职业病诊断机构同意受理后,劳动者可按规定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提供诊断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供诊断资料的,或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可向宁国市卫健委反映,也可直接向诊断机构反映。 6、经市卫健委督促,用人单位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全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7、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社保大楼)申请仲裁。 8、劳动者对宣城市人民医院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宣城市卫健委申请鉴定。 9、当事人对宣城市卫健委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安徽省卫健委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做?
首先,让我们明确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其次,职业病的判断条件是什么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那么,若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应如何应对你可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判断自己所患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 医疗机构会根据症状、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信息进行评估。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排除职业病的可能性,你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将综合以上资料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诊断。 他们会根据你的职业史、症状表现、体检结果等内容,作出职业病诊断。 如果你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结论有异议,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级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 总之,如果你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应该寻求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初步判断,然后准备相关资料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是一项重要的责任,及早发现、积极治疗,将有助于维护你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权益。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更多关于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专业律师起草,内容直接套用;签字即具法律效力,合同陷阱提前预防
如果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应怎么办?_诊断
母婴健康历史军事美食文化星座专题游戏搞笑动漫宠物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徐鹏律师解答: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徐鹏律师补充: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怀疑得了职业病,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城市线上生活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杭州市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推进健康杭州迎亚运,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或者拿到医院出具的疑似职业病告知书,那接下来该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呢?这是大部分劳动者面对可能患有职业病时常常出现的疑问。 职业病诊断是归因诊断,即对劳动者所患疾病与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联系的综合判定,目的是为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有关待遇提供依据。 1.如何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 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建议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诊断机构,在诊断过程中收集资料可以更加方便。 2.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包括在既往单位和目前单位的职业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所有年份的检测报告。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提供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职业病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疗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等。 3.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资料怎么办? 1.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资料的,诊断机构将发函给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依法提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2.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3.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职业病诊断结论出来后该怎么做? 1.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诊断有异议的,可向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对市级鉴定有异议的,可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2.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工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和责任 1.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2.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4月26日微信中奖名单 恭喜@洁@徐晓丹@Sylar@小Nan@春天的早晨5位朋友获得《洪湖赤卫队》歌剧门票两张,请务必先用后台留言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杭州大剧院微信小程序,电子票会通过小程序发到你的账户上~
疑似职业病的处理
疑似职业病的处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疑似职业病的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至第五十四条规定,当劳动者处于疑似职业病阶段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如未安排劳动者进行诊断,劳动者可自行到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经常居住地的有资质条件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东莞市,万江谷涌康怡医院是有资质的诊断机构之一)申请受理,如诊断为职业病的,诊断机构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该证明书应明确是否患职业病,对患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名称、程度(等级)、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该证明书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诊断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值得注意的是此鉴定并非工伤伤残鉴定,此鉴定非职业职认定的必经阶段。 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何处理参照第二篇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及本网有关赔偿的章节。 此外,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也可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用单位提出民事赔偿。 实践中,如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患职业病劳动者的所有赔偿项目。 另外如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职业病是由入职前已造成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因而用人单位应对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体检,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预防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声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声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时间长强度高、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疑似职业病怎么处理
疑似职业病怎么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疑似职业病怎么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查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 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 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 (4)出具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 【疑似职业病怎么处理】相关文章: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权威解答来了
这都是暗藏在劳动者身边的武器, 它们觊觎着人的身体, 随时准备乘虚而入, 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若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 济南疾控为您权威解答~ 第一步:进行职业病诊断 1、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选择。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首先应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各地市可以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可在各地市卫健委官网上查询。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需提供相关材料。 职业病诊断需提供的材料按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准备,一般包括: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3、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第二步:职业病鉴定—市级鉴定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致认可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 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收到诊断机构所在地为济南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提出市级职业病鉴定申请。 第三步:职业病鉴定—省级鉴定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双方对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致认可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省级职业病鉴定。 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收到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后,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提出省级职业病鉴定申请。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携带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诊断职业病需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体检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及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史是指劳动者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工种、岗位。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卫监科供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劳动监察机构
,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一旦发现得了慢性职业病该怎么办呢具体可以按如下程序进行:(1)调离尘毒作业。 不再继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免病情恶化。 (2)办理有关劳保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职业病患者可享受有关劳保待遇,企事业单位(老板)不能将患职业病者辞退。 (3)积极治疗。 患者可到院(所)进行治疗。 (4)治疗终结时,进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致残程度鉴定需由有关部门授权的医疗单位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小组作出。 (5)定期进行复查。 职业中毒患者出院后,也应定期进行复查,以观察病情的变化,万一复发,也能及时给予治疗。 职业病患者享有依法哪些权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10)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我是员工疑似职业病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会出具《疑似职业病告知书》,分别送发给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所在地卫健委。 用人单位应在《疑似职业病告知书》中规定的时限内,安排劳动者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劳动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受理后,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 如果被诊断为职业病,则应去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关于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精选答案推荐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职业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关于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相似咨询推荐 帮助人数:320148地区:广东-广州 第五十条鉴定结论与诊断结论或者首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你好,申报工伤做职业病鉴定 你好,我是张律师。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结论出来后,属于工伤,依法主张工伤待遇即可。 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得了职业病该如何维权并获得补偿呢?进行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需要准备的材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鉴定为职业病之后,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之后,根据劳动部门的指示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相应的规定,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赶紧查查吧,工伤赔偿纠纷其实是可以通过调解来搞定的哦!根据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了矛盾,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内部协商或者让工会出面帮忙调解啦。 要是内部调解还是没能解决问题的话,那就得找企业所在地方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去申请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在仲裁环节里,仲裁委员会也是有权利进行调解的哟。 如果调解成功了,那么双方就可以签个调解协议;但如果调解失败了,那就只能进入仲裁程序咯。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实际操作起来呢,就得靠专业的鉴定机构或者医疗机构里的专家们组成鉴定小组,他们会仔细地检查工伤职工的伤势情况,然后按照咱们规定好的标准来打分和定级。 最后得出的那个伤残等级可就厉害了哈,它可是咱们工伤职工能不能享受到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依据哦!所以说啊,这个流程对于保护咱们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来说,那可是非常重要的哟!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职业病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职业病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是发现有职业病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第一时间安排病人进行诊断,在诊断过程中不能解除合同,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职业病申请需要符合的条件是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该单位的劳动者,是在工作时受到的影响和伤害。 职业病申请需要符合的条件是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该单位的,是在工作时受到的影响和伤害。 疑似职业病处理流程如下: 1.发现疑似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2.劳动合同: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诊断、检察的费用: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疑似职业病期间劳动者的待遇: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原不变。 职业病申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患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用工单位聘请的劳动者; 2.职业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患职业病的原因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所患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三、职业病申请材料 职业病申请材料应当提供: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 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
得了职业病怎么办_职业病鉴定流程
您的问题: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侵权纠纷民间借贷问题类别:不应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标准非法用工职业病工伤争议处理您的具体情况: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案情描述 职工高某先后在某村办甲煤井和乙煤井从事井下采掘工工作,主要接触煤尘等有害物质。 某天高某在工作中晕倒,回到家中因胸闷、气短、呼吸困难渐进性加重,而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i期煤工尘肺。 两个单位均没有为职工加入任何。 职工高某要求乙煤井赔偿,乙煤井将其推给甲煤井。 本案中的高某是典型的职业病受害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市职业病进行职业病诊断。 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到当地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因此,高某可以去劳动仲裁委、诉讼。 职业病防治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尘肺病 煤工尘肺 石墨尘肺 碳黑尘肺 滑石尘肺 云母尘肺 陶工尘肺 电焊工尘肺 铸工尘肺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过敏性肺炎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硬金属肺病 接触性皮炎 光接触性皮炎 电光性皮炎 化学性皮肤灼伤 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 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牙酸蚀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二氧化硫中毒 光气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二硫化碳中毒 硫化氢中毒 四乙基铅中毒 有机锡中毒 二甲苯中毒 正己烷中毒 一甲胺中毒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二氯乙烷中毒 四氯化碳中毒 氯乙烯中毒 三氯乙烯中毒 氯丙烯中毒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三硝基甲苯中毒 甲醇中毒 五氯酚(钠)中毒 甲醛中毒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有机磷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手臂振动病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 放射性皮肤疾病 放射性骨损伤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放射性性腺疾病 放射复合伤 八、职业性传染病 森林脑炎 布鲁氏菌病 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九、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苯所致白血病 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十、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为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提供有关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劳动者作出职业病诊断,必须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劳动者依据其诊断证明可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一、申请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二、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怀疑得了职业病,可先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咨询和检查,如属于疑似职业病,由所在用人单位安排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在深圳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或者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 深圳职业病诊断机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职业病】,获取职业病最新消息,深圳职业病赔偿标准、深圳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等信息。 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摇号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电费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丨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来源:建德疾控中心) 是第21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平时工作中,我们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常能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 趁着宣传周,我们一起了解下什么是职业病?如果生病了,是否可以诊断为职业病?构成职业病需要满足哪几个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要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小卫解说:要求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小卫解说:要求劳动者在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中作业所产生的,如在家里自己装修发生了苯中毒则不能诊断为职业病。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小卫解说: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必须是国家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共分为六大类包括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 具体如下:。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小卫解说: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具体如下: 1.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杭州市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 2.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职业史、既往史; 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④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⑤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须的有关资料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重在预防,劳动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预防职业病。 1.上岗前劳动者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3.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4.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 5.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6.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一、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法定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分为10大类132种,主要有: 职业性尘肺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传染病, 三、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四、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须的有关资料。 五、如果当事人对职业病的诊断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六、《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1.劳动者可以在哪些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3.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由谁提供?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有关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4.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时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5.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等费用由谁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答疑解惑|患了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笔者遇到不少人来咨询我,大致都是最近体检发现自己患了疑似职业病,要怎么鉴定职业病,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可以鉴定……等问题。 劳动者在知道自己患了疑似职业病后,首先要做的不是四处咨询要准备哪些材料,要怎么…。 笔者发现,有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体检查出的异常是疑似职业病还是工作有关的疾病,只是听医生说可能和工作有关,就以为是疑似职业病。 这其实是错误的认识。 什么是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体检,得到的体检报告结论显示有疑似职业病,那么可以确定这名劳动者患有疑似职业病,可以去申请职业病诊断。 有劳动者觉得身体不适,自行去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的,体检发现有异常,医生提示说可能和工作有关,有可能是职业病;这个劳动者就认为自己是疑似职业病病人了。 这里,大家要注意一下,健康体检不是职业健康体检,不能出具疑似职业病结论,健康体检的医生对职业病的专业性也未可知。 比较明智的做法是,劳动者在听到健康体检医生的可能和工作有关的提示下,可以去做职业健康检查确认一下是否患有疑似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鉴定是两回事儿 有很多劳动者,连职业病诊断都没有申请过,就说职业病鉴定怎么怎么的,这里再科普一遍:职业病鉴定是发生在职业病诊断之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的结论不认可的时候,可以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也就是对之前的诊断结论审核一下,也可以理解成再诊断一次。 所以劳动者在患了疑似职业病后,是申请职业病诊断,而不是职业病鉴定。 希望大家在咨询的时候,可以准确描述自己的情况,以便于别人回答你的问题。 劳动者在知道自己患了疑似职业病后,首先要做的不是四处咨询要准备哪些材料,要怎么鉴定,而是先和用人单位联系,由用人单位安排进行职业病诊断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配合的话,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需要劳动者提交的材料,用人单位也会告知劳动者要准备哪些,对劳动者来说,会更为方便省心。 关于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如按时上交至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过程会顺利很多。 如用人单位不配合,没有申请职业病诊断,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但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哪里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那有一个简单的方法,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卫健委、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等(电话咨询或者当面咨询都可以),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告知你在哪里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的。 如想进一步讨论交流或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劳动者病人进职业病网交流群即可。
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诊断、保障诊断期间权益、承担相关费用并提供停工留薪待遇。 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发现疑似职业病时
职业病有什么鉴定流程
一对一咨询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是什么?本文详细介绍了职业病鉴定的流程,包括初次鉴定、提交材料和不服申请再鉴定等环节。 让你了解整个鉴定过程,保障权益。 一、职业病有什么鉴定流程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是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需要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将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整个鉴定流程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二、提交鉴定材料在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这些材料是鉴定委员会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 三、不服申请再鉴定1.如果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2.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再次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将不再受理新的鉴定申请。 3.这一环节的设置旨在保障职业病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对职业病鉴定还有疑问吗?找法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法律资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平台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职工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书-法律知识
职工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书 根据《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6、注意事项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以上所提及的就是有关职工要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书的全部内容,要知道进行职业病鉴定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可能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们还是有必要去申请职业病鉴定。 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华律网会为您提供服务,欢迎来咨询。 延伸阅读: 更多职业病相关知识 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给予责令限期治理,处5-30万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处罚。 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责令关停。 关于违章指挥员工进行无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职业病员工调岗降薪可以吗?工伤鉴定后,如果你觉得原来的工作做不了了,跟老板商量下能不能换个职位或减薪,但是老板自己可别私自这么干。 法律上说,得病了要换工作,老板和你商量好了是可以降薪的;但要是因为保护你的健康才换的工作。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在收到职业病诊断证书以后的30天之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对于职业病,不能直接申请鉴定,正常情况下是向户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认定,对诊断结论有争议的,才需要申请鉴定。 关于员工应该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员工应该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1、员工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 职业病听力的赔偿标准职业病听力的赔偿标准: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 关于职业病听力的赔偿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听力职业病赔偿标准法相关条例有什么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 关于听力职业病赔偿标准法相关条例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职业病矽肺病工伤怎么赔偿?职业病矽肺病工伤应当是根据伤残的程度来进行不同的赔偿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诊断为职业病患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用工单位聘请的劳动者,职业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患职业病的原因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职业病鉴定怎么申请-劳动监察机构
什么是职业病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鉴定的申请为使能顺利办理申请职业病鉴定,请记得携带已领取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史和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资料。 这些资料是职业病鉴定过程中专家需要查阅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是医师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患者身体的损害程度,按照国家制订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作出的诊断,是一种凭着医生的主观判断做出的结果,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误诊、错诊的问题。 当你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异议时,作为当事人(患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鉴定。 而且《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对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5天内,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国家卫生部门不设职业病鉴定机构,不受理职业病的鉴定申请。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7、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鉴定有它特定的流程,也有它的合法性。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调离尘毒作业。不再继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免病情恶化。 (2)办理有关劳保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职业病患者可享受有关劳保待遇,企事业单位(老板)不能将患职业病者辞退。 (3)积极治疗。患者可到职业病防治院(所)进行治疗。 (4)治疗终结时,进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致残程度鉴定需由有关部门授权的医疗单位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小组作出。 (5)定期进行复查。 职业中毒患者出院后,也应定期进行复查,以观察病情的变化,万一复发,也能及时给予治疗。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10)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2019/4/517:56:00更新 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一般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已经到了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下面,为了帮助... 劳动纠纷2019/4/517:47:00更新 劳动者跟公司工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后来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就离职了,但劳动者也工作了几天,觉得自己是有付出劳动力的,公司应该要发这几天的工资给自己,但是公... 劳动纠纷2019/4/517:11:00更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作达到一定年龄后,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基本的养老金,退出劳动市场不再是劳动者,那么六十周岁退休还能不能签劳务合... 劳动纠纷2019/4/515:17:00更新 在给他人打临时工的时候,一般都是按照劳务关系来计算工资,这个和一般的公司员工的计算方法可能会不一样,如果和对方打过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费?下面为了帮... 劳动纠纷2019/4/514:56:00更新
工伤职工主张职业病侵权赔偿获支持法院指出,职业病劳动者可索赔...
工伤职工主张职业病侵权赔偿获支持法院指出,职业病劳动者可索赔.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获工伤保险赔偿后能否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弥补超出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损失呢?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工伤职工龚强(化名)获工伤保险赔偿后将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公司对其所患职业病承担人身侵权赔
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2、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表,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职业病鉴定申请流程:劳动者提出申请时,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提交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职业病诊断讨论,职业。 患职业病属于工伤,职业病鉴定的流程:1、申请。2、审核。3、组织鉴定。4、鉴定书。5、异议处理。 职业病的工伤鉴定办法:先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 然后在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具体的流程如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对职业病诊断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 申请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