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需要什么证明
办理房贷通常需要以下证明:
1. 身份证明 :
有效的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
2. 婚姻状况证明 :
婚姻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
单身者需现场声明。
3. 房产证明 :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4. 收入与资产证明 :
工资流水单(通常需不低于房贷月供的两倍)。
个人所得税纳税单。
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或其他财力收入证明,如大额存单、汽车行驶证等。
5. 购房合同与收据 :
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首付款收据,首付比例通常不低于房价的30%。
6. 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 :
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函》。
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含抵押条款)。
开发商的收款账号。
借款申请人在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Ι类卡。
7. 特殊情况证明 (如逾期还款):
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
负债证明,如信用卡账单、其他贷款明细等。
生活支出证明,如孩子学费、医疗支出等。
特殊情况证明,如失业证明、诊断报告等。
请根据具体银行的要求和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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